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24]1号)、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靖宇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函发[2024]11号)文件要求,按照《2024年靖宇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智能分拣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合肥海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了全部义务,我局按照项目建设验收标准对该项目完成相关评审和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合格,现拟向合肥海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拨付智能分拣设备采购安装尾款157.22万元。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监督电话:726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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