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公告
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公告
2019年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部门预算经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局以靖财预[2019]6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现将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2019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欢迎监督。
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部门预算汇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汇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汇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汇总表
5、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汇总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8、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1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目标、评价表
12、单位基本数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总体建设规划,依法编制区域内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管理区域内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四)按照权限规定审批区域内投资项目,核发相关证件;审核或申报区域内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协助区内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五)负责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承办土地管理的前期具体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党员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等工作。
(八)研究和处理区域内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
(九)依法管理区域内的财政、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十)负责区域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区域内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
(十二)维护区域内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十三)负责拟定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等新能源项目关联产业发展的工作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核电新能源项目关联产业的研究和开发。
(十四)根据国家有关发展新能源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地的具体任务,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核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应急演练。
(十五)完成当地政府交办的核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其他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行使同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置内设机构7个: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协调管委会的党务、政务及内设机构的管理、督察工作;负责文秘、财务、档案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2、财政审计局
负责编制全年单位总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固定资产决算报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决算报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等相关报表;负责与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等相关业务部门核对开发区每月税收企业实际完成情况。对未纳入开发区金库报表的税收争取全部纳入开发区金库,做到应收尽收;负责开发区工资及时发放与经费支出,确保开发区财政政务活动正常运行,确保对各企业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配合上级审计部门的检查,确保帐表一致;负责做好开发区与县财政结算工作,详细核对做到每一笔拨款都一致。确保结算准确无误。
3、经济贸易局
省级开发区可自行批审3000万美元以下的国家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及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版更审批(原审批机关为省级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对国家鼓励且不需要平衡生产建设条件的属于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投资,由开发区管委会核准,报相关部门备案。
4、城建环保局(加挂中国长白山靖宇矿泉城矿泉水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具有开发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行政管理审批权(已收回);开发区内的城市管理和建设监察执法权(已收回);开发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及施工许可证发放,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权;工程招投标、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等监督管理权;施工企业管理权;建筑市场执法权;开发区内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管理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发展矿泉水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拟定全县矿泉水发展战略、规划及编制指导性年度计划,检查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有关矿泉饮品企业的洽谈引进和项目落户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矿泉水企业生产、财会、综合统计分析,为政府提供信息服务;对县内矿泉水企业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矿泉水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搞好矿泉水资源调查研究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决策当好参谋。(中国长白山靖宇矿泉城矿泉水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已内调至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成立,负责区内分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县安监局的领导下对区内分管企业行使监管权,但无执法权。
6、新能源规划建设局
负责与中电投和核电施工企业的沟通联系,组织同核电公司的工作交流和商务洽谈;负责核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方面的对外联络和接待;代表当地政府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核电等新能源建设项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地的新能源工作。
7、新能源产业发展局
组织本县核电新能源等项目领域的对外科技交流和生产合作;负责推进区域内核电新能源等项目产品制造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组织相关单位参与核电新能源等项目市场竞标和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完成项目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支总预算3219.33千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2.27千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所以各项预算相应增加。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收入安排3219.33千元,均为本年度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9.33千元,占总收入100%;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支出安排3219.33千元,其中:基本支出3219.33千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587.92千元,占80.39%;公用经费631.41千元,占19.61%。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19.33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7.51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9千元;卫生健康支出110.46千元;住房保障支出159.57千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19.33千元,按功能分类科目收入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7.51千元,占88.76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行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9千元,占2.85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10.46千元,占3.4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59.57千元,占4.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19.33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2587.92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31.41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人员经费2587.92千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31.41千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安排66千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0千元,比上年减少55.7千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千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千元。
九、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十、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支出631.41千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合计576.41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36千元;其他费用安排19千元。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计划安排。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责任编辑: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初审: 复审: 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