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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4-08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序号

违法行为

免予行政强制条件

法律依据

实施主体

责任主体

1

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体形式等户外广告显示完整,残损的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靖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悬挂、张贴、晾晒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靖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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