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医院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9-12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违法事实:靖宇县人民医院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没收超过有效期药品,罚款5万元整。 处罚时间:2025年9月10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5〕36号
初审:齐兵 复审:孙晓棠 终审:尹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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