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金顺果蔬超市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8-08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违法事实:靖宇县金顺果蔬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1、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1元; 罚款500元。 处罚时间:2025年8月4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 靖市监处罚〔2025〕23号
初审:李晓文 复审:封柏宇 终审:郑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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