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处罚公示 |
发布时间:2024-09-02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违法事实: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安装使用未经计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水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 处罚时间:2024年8月23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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