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本级行政处罚实施主 |
发布时间:2020-07-16 信息发布人:靖宇县气象局 |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名称:靖宇县气象局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性质:行政机关 确定性质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办公地址:靖宇大街438号 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39-7265870 负责实施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本部门委托行政执法内容: 受委托单位:靖宇县气象局执法大队 委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受委托单位办公地址:靖宇大街438号 受委托单位监督电话:0439-7265870 委托执法事项:县本级区域内气象相关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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