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22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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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7225820
通讯地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编:1352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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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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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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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热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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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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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衡星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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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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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皓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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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热源厂),地理坐标126°45′25.674″,42°23′5.744″。由于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内入驻企业数量较少,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热源厂46MW燃煤热水锅炉尚未启动,为保障开发区内已投产运行企业冬季取暖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为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集中供热工程的过渡期供热设施(供热管线敷设完成,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主要建设2台10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用于冬季取暖,并建设软化水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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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
本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施工期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群众上访事件,施工期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及锅炉软化水排水,废水各污染因子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靖宇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靖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珠子河。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燃气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经13m高烟囱直接排放。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运行时风机、水泵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
(六)鉴于本项目在生产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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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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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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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初审:林海洋 复审:彭龙涛 终审: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