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崂啤酒(吉林)有限公司东崂精酿原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05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收藏
青岛东崂啤酒(吉林)有限公司东崂精酿原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青岛东崂啤酒(吉林)有限公司东崂精酿原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7225820

    通讯地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  编:135200

项目名称

青岛东崂啤酒(吉林)有限公司东崂精酿原浆项

建设地点

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乡村振兴产业园6号厂房

建设单位

青岛东崂啤酒(吉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吉林靖宇经济开发区乡村振兴产业园,租赁园区6号厂房,地理坐标126°50′58.21413″,42°23′6.11539″。项目总占地面积2497.77m2,总建筑面积为2494.77m2该厂房内部结构已由园区管理部门按项目生产需要改造完成,仅进行设备安装,工程量较小项目建成后,年产啤酒900吨,其中熟啤酒450吨,鲜啤酒45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洗锅废水、冷却废水、杀菌废水、清洗废水(CIP 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啤酒桶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园区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能够满足《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及修改单中预处理标准要求,排入靖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珠子河。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碎粉尘、蒸汽发生器废气、污水预处理设施恶臭气体发酵、废酒糟/废酒花/热凝固物/废酵母暂存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项目投料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以天然气为原料,产生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要求,15m排气筒排放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风机收集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GB13271-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要求;发酵、废酒糟/废酒花/热凝固物/废酵母暂存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厂界非甲烷总烃和厂区内生产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分类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代为处置;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及废布袋、破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热凝固物、废酒糟、冷凝固物、废酒花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泥送至园区垃圾站暂存,与园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共同处理;废试剂及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氢氧化钠包装袋、过氧化氢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生产功能区不同,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做好与园区联动机制,一旦发生污水泄漏事故,应立即将本项目污水预处理设施内废水转移至园区防渗事故水池,确保污染物不会进入土壤环境,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鉴于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环境风险,你单位需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初审:林海洋    复审:彭龙涛    终审: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