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28 信息来源: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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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靖宇县殡仪馆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7225820
联 系 人:彭龙涛
通讯地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 编:1352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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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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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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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马半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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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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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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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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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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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靖宇县马半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2000m2,总建筑面积3400m2,设有服务中心1栋、综合区1栋(包含火化间、太平间和瞻仰厅)、骨灰寄存室1栋、综合办公楼2栋;殡仪馆现有平板火化机2台、高挡拣灰火化机1台、冷藏柜20(用于遗体冷存)、尸车3辆;年火化遗体约6000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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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火化机的燃烧废气,废气净化装置采用工艺为风冷+旋风除尘+干法脱硫脱硝+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废气收集后通过净化装置处理后,分别经3根经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CO、烟尘、氯化氢、Hg和二噁英可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新建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本项目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采取隔声、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可使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火化产生的飞灰由逝者家属装进骨灰盒带走或进行暂存,特殊无人认领的火化飞灰、脱硫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事故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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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