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8 信息来源: 靖宇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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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靖宇县残疾人保障工作相关助残、惠残政策的公开
一、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一)审核对象
靖宇县行政区域内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吉林省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或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jldpf.org.cn)综合服务大厅,点击“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业务,注册、登录网报审核系统,提交材料进行申报(操作说明及业务办理指南见网报系统首页)。
2.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靖宇县残联教育就业部进行申报。
(四)相关说明
1.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联系人:王旭杰 联系电话: 15143926222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政策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人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同时申领。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9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3元。
联系人:郭芳 联系电话:15143926222
三、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政策条件及补贴标准
靖宇县农村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的扶持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吉林省靖宇县农业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年龄为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4.具有较强的自主生产增收脱贫意愿,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具有与拟发展产业项目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5.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省残联当年下达补助资金标准实施。
联系人:王旭杰 联系电话:15143926222
四、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政策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服务对象范围
靖宇县内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阶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有托养服务需求的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存在智力残疾、精神残疾或重度肢体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二)服务内容与分类
1.基础生活照料服务
以提升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为核心,提供精细化护理服务:
个人卫生护理:定期理发、洗头、洗澡、擦身,保持身体清洁;衣物被褥定期洗换、消毒,鞋服整理收纳;手部、脚部指甲修剪,预防细菌感染。
居家环境支持:室内外卫生清洁(地面清扫、家具除尘、垃圾清运等);家电设备日常维护与简单故障维修(如灯具更换、插座检修等);管道疏通、门窗修缮等基础家居维修服务。
2.健康与心理支持服务
健康管理服务:基础理疗按摩(如颈肩放松、肢体功能舒缓),缓解肌肉劳损;协助购买药品、代取快递、陪同就医等“跑腿服务”;定期测量血压、体温等生命体征。
心理与社交陪伴:一对一陪护照料,开展聊天、读书、益智游戏等活动,缓解孤独感;组织小型社交团体活动(如手工制作、节庆联欢),提升社会参与感。
(三)补贴标准
2025年“阳光家园”项目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800元的标准执行,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实际补贴标准按照省残联当年下达补助资金标准执行)。
联系人:王旭杰 联系电话:15143926222
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政策条件及补贴标准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是指具有白山市靖宇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边缘或低收入的城市和农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住房应具备改造条件,应有无障碍改造需求,5年内没有接受过无障碍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多重残疾、老残一体、残病一体家庭。
改造标准:
1.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家庭庭院厨房、卫生间、卧室等部位设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具体包括院落平整、入口坡化、安装淋浴器、坐便器、浴凳、扶手等。补贴标准按当年省残联下达补助资金标准执行。
2.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铺设盲道或提示盲道,安装扶手、语音对讲门铃和盲人读屏软件、改装电器声控开关、安装热水器、浴凳以及配置具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生活用品等。补贴标准按当年省残联下达补助资金标准执行。
3.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安装闪光门铃、闪光开水壶、振动闹钟、安装热水器等无障碍生活用品。有与外界交流能力和愿望的,应为其创造交流条件和无障碍环境。补贴标准按当年省残联下达补助资金标准执行。
4.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安装热水器、改造其家庭室内电源线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安装安全防护网,配置密码刀具箱,安装防撞护角等。补贴标准按当年省残联下达补助资金标准执行。
5.联系人:吴鹏峰 联系电话:13843976441
六、残疾人康复救助政策条件及补贴标准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补贴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联系人:濮春霞 联系电话:13039397795
七、扶残助学政策条件及补贴标准
当年考入大(中)专以上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或者低保家庭残疾人子女。
补贴标准:
1.残疾学生考入中专院校,每年每人补贴2000元。
2.残疾学生考入大专院校,每年每人补贴3000元。
3.残疾学生考入本科院校,每年每人补贴5000元。
4.低保残疾人子女考入中专院校,一次性补贴2000元。
5.低保残疾人子女考入大专院校,一次性补贴3000元。
6.低保残疾人子女考入本科院校,一次性补贴5000元。
联系人:郭芳 联系电话:13104391669
八、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政策条件
(一)政策条件
1.具有吉林省靖宇县农业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年龄为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4.身体状况稳定,生活能够自理,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属。
联系人:王旭杰 联系电话:15143926222
九、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条件及补贴标准
凡在靖宇县域内的75周岁以下,持有本县残疾人证并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均作为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参保。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残联代缴保费30元。
联系人:王旭杰 联系电话:15143926222
十、残疾人证等级评定办理程序
1.评残证件:残疾人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评残医院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填写身份证号)和残疾人证评定表。
2.鉴定医院:(1)视力、言语、肢体残疾到靖宇县人民医院;(2)听力残疾到白山市中心医院做听力脑干电位和纯音测听这两项检查(检查费自理),检查结束后携带两项检查单到《江源区人民医院》或《抚松县人民医院》评残定级;(3)智力、精神残疾到白山市康宁医院、14周岁以下儿童智力残疾到白山市中心医院儿科。
3.鉴定程序:听力、智力和精神儿童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残联窗口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肢体、言语、精神、智力成人直接到鉴定医院即可。医院评残医师填写完评定表(需加盖医院公章),残疾人本人或者家属携带户口簿、身份证、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人证评定表,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残联窗口打印残疾人证。
联系人:吴鹏峰 联系电话:13843976441
十一、关于吉林省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相关事宜
(一)服务对象
受助对象应为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吉林省户籍肢体残疾人,且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
1.有居家康复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
2.因脑血管疾病导致的偏瘫、截瘫、脑瘫(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够界定其病情的相关医疗诊断证明)患者,且有康复需求的肢体残疾人。
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家庭,或符合低收入标准家庭的残疾人予以优先照顾。已享受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集中托养服务的残疾人,不能同时享受居家康复服务。
具体服务对象结合实际确定。
(二)服务内容
1.康复训练: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治疗师、康复师上门为残疾人提供功能评估、运动疗法(PT)、作业疗法(OT)、物理治理、言语治疗(ST)、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指导等服务。
2.康复护理:由具有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上门为肢体残疾人提供功能锻炼、防压疮等护理服务。
3.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由辅助器具岗位工程师或通过辅助器具技能培训的人员,上门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评估、定(改)制、产品配送、使用指导、适应性训练、维修维护等适配服务。
康复服务人员同时应为服务对象的家属提供家居适应性训练指导及支援,增强其照顾残疾人的能力,预防残疾程度加重和并发症发生,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维持身体功能状况。
(三)服务标准
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为残疾人提供至少10次上门康复服务,每次不少于40分钟,最大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防止并发症的发生,增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与就业能力。
(四)服务流程
1.申请。有居家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人或其家属填写《吉林省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申请表》(附件),乡镇残联初审通过后,将残疾人申请材料上报县残联。
2.审核。县残联对乡镇残联报送的残疾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对象。
3.服务。县残联将审核通过的残疾人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入户进行康复评估,根据残疾人身体状况,结合残疾人合理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为残疾人提供居家康复服务。居家康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应按次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上对康复服务予以签名确认。
4.评估。县残联要定期对服务对象开展康复效果和满意度评估。
联系人:濮春霞 电话:13039397795
十二、“十四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项目相关事宜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由县级残联组织认定并收集相关信息证明,需符合如下相关条件:
1.对象范围:一是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二是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状机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三是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低收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四是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2.对象条件:残疾评定补贴应发给当年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本人。如果当年人数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补贴对象扩展到上一年度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且未发放补贴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界定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的参考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人150 元。各地残联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摸清不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残疾评定费用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分类分级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不得高于评残实际支出,提高补贴标准与现实情况的相符性,保障政策实施的公平性。
(三)做好宣传工作。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项目的宗旨、内容、实施成效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惠残助残政策等,使社会各界、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了解彩票公益金发挥的作用,扩大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影响力,使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联系人:马嫦兰 联系电话:15568128550
十三、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政策条件
( 一)扶持对象及范围
1.扶持对象。自主创业残疾人,是指具有吉林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残疾人。
2.扶持范围。一是残疾人自主创业,是指残疾人
通过创办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包括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自主创业。二是残疾人灵活就业,是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就业。包括从事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灵活就业。
(二)提供合理便利和优先照顾
1.残疾人登记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登记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时,可以通过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残疾人到办事大厅申报的,相关部门要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各级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 开发的旅游景点设立的摊位,以及新建新增彩票投注站、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按照不低于10%比例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社区便民服务、居家服务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三)给予资金补贴
对残疾人创业给予扶持补贴。对残疾人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可给予不低于0.2万元的创业扶持补贴;对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资金、设备补贴;对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满3年、发展前景好、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中遇到实际困难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行业特点、项目规模、资金需求等情况综合考虑。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补贴资金可以叠加计算。对同一名残疾人创业扶持原则上不超过3次。补贴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联系人:郭芳 联系电话:15143926222
十四、相关助残、惠残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濮春霞: 13039397795
王旭杰:15143926222
吴鹏峰:13843976441
办公室电话:0439-7236861
靖宇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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