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靖宇县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营造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农种发〔2021〕4号)和《白山市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白山农发【2021】29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靖宇县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靖宇县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4日
靖宇县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营造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农种发〔2021〕4号)和《白山市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白山农发【2021】29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使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种业市场环境更加有利促进现代种业加快创新发展。2021年我县种业监管工作目标如下:
明确种业监管责任科室,种业市场监管队伍健全。对农作物种业分管负责领导、行政管理和统筹协调、行政许可、一线执法等责任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明确。有成文的监管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对本级发证的100%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等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按时办结省厅、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书面反馈。建立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备案清单,并在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加强种子案件查处,对结案案件公开曝光并上传《中国种业大数据》信息平台。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抓住春季种子市场销售关键时段,采取开展自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四种”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用说明、二维码等内容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是否做到;三是查审定和登记。检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存在未审先推、越区种植、已撤销审定的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检查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是否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是否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等。四是查备案,严查经营门店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经营的种子未备案等行为;五是查质量,随机抽取市场上种子样品,开展常规指标检测,对玉米种子开展品种真实性检测,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六是查档案,严查经营门店是否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或台账,是否开具种子销售凭证;七是查网络平台,联合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监控利用网络平台(如微信、抖音、火山、快手)途径进行违法销售种子行为。通过各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阻止违法种子脱离监管销售。
(二)开展非法转基因种子查处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把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贯穿到种子监管的全过程和各项行动中,抓住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一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辖区内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经营的种子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设置转基因种子检测点,利用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手段,为农民提供检测服务;三是深入村屯开展入户倒查。重点要深入村屯开展以玉米种子为重点的转基因成分抽样检测。发现问题玉米种子,要固定证据,追溯源头,严查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四是加大明察暗访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地区和关键时段,采取明察暗访查找线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要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案件办结率。要加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和非法转基因种子案件查处工作,以杂交玉米为重点,查处一批恶意侵权、非法转基因等种子案件。要认真对待执法检查发现的、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及外地或外省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或移送;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种子线索,要深挖源头,摸清假劣种子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重大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对涉嫌犯罪的假劣种子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为公安机关调查重大种子案件等提供质量检验、田间鉴定等技术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种子监管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专题研究,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全面抓好种业监管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对重点地区、重要环节、重点案件等进行监督抽查,组织开展种子质量监测和随机抽检并公布结果。要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对上级转办及群众举报、市场检查发现的案件,要认真核查,依法处理,按时办结,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三)严格规范执法。按照《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建立完善本地区“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制度,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检查发现无需检测即可定性的违法事实,要立即查处;对检测后发现的问题,按程序尽快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要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警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住送科技、送法规、送放心农资等下乡进村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种子法》等宣传,提高生产经营者和用种农户的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曝光查获的大案要案,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营造良好种业发展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根据监管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21年种子市场监管方案,于3月20日前在当地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开,并于3月30日前将扫描件报送省厅种业管理处和白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信息随时报送,于4月、5月、6月25日前将工作动态(包括开展检查的做法、成效、典型经验等)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和白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年度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于12月25日前报送。
(六)强化社会监督。靖宇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靖宇县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领导小组(详见附页),设立了种子监管投诉举报电话:0439-7222574。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电话:0439–7222574
靖宇县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领导小组
为加强2021年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有效遏制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非法转基因种子、套牌侵权种子、未审先推种子以及生产经营档案和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营造法治、公平和规范的农作物种子市场环境,成立了靖宇县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张久成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朱新靖 靖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张清洋 靖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陈美丽 靖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曹玉涛 靖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晓玲 靖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彭海荣 靖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靖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统筹协调实施2021年全县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相有关部门报送材料,沟通情况,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部署。
(责任编辑: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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