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实施方案
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靖宇县范围内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二、抽查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
检查对象
靖宇县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人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检查内容
按照《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突出“隐患排查、风险防控、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工作要求,结合《白山市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人参(人工种植)市场质量管理的通知》重点对高风险的毒麻、精神药品类、疫苗类、中药饮片类等方面的药品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高风险、问题多、管理差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人参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检查,中药饮片重点检查人参饮片的购进渠道,是否有检验报告书。
四、具体要求
1、查处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2、要根据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对象抽取。利用 “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管辖片区100%的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人参的食品生产企业;30%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人参的食品经营单位。
(二)检查人员抽取。在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三)抽检结果处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组织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记载于经营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责任编辑: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丁鹏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