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2 信息来源: 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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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企业登记告知公告
(靖)市监撤字〔2019〕2号
当事人: 靖宇县昌达纺织有限公司
经本局查明,靖宇县昌达纺织有限公司在商事登记过程中,其股东系冒用张德林的身份信息取得的登记(备案)。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张德林提交的承诺书、情况说明、询问(调查)笔录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靖宇县昌达纺织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明申请人申请不成立的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证明材料的,本局将依法撤销上述企业登记
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邱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