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05 信息来源: 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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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吊销公司的公告
下列公司由于2018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长期处于未经营状态或查无下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的规定,我局拟对靖宇县兰芝石材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或分公司予以吊销。
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拟吊销的公司或分公司可以补报年度报告后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办理注销登记、到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逾期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特此公告
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05日
附: 拟吊销公司名单-第一批
(责任编辑:邱丽敏)